大家对于“债权人撤销权”这个名词一定很陌生,诚然这是个非热门的民事诉讼案由。笔者通过Kindlelaw系统检索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案件,获取了截止2021年08月02日的共48825篇裁判文书。如下图所示,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虽呈逐年递增的态势,但还是一个比较“小众”的纠纷,2020年案件数量最多,在也仅11069个案例。
为什么要了解债权人撤销权?
虽然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个小众的纠纷类型,但是为什么我还要给大家介绍它呢?因为了解它,可以让我们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多一份可能。实践中,债务人在有纠纷后多有把自己名下房产、车辆对外转让的情况。为什么要转移财产?因为债务人涉诉并被执行后,执行法官是可以查询到债务人名下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等等所有的财产信息的。所以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通常会选择转移财产至第三人名下,以使法院无法执行其资产。
为什么说了解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可以给我们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多一份可能?因为通过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我们可以追回被债务人恶意转移掉的财产,并通过该财产使自己的债权获得清偿。例如债权人知道债务人原来住在A处,但是执行法官查控债务人名下财产时竟然没有A处这套房产,那A处这套房产便很有可能是被债务人转移掉的财产。如果通过委托律师去不动产中心调取到的不动产登记簿、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获悉,A房产确实是债务人涉诉后对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出售的,那这时债权人就可以启动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追回该套房产,并通过该套房产让自己的债权得以受偿。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通俗地讲,债权人撤销权就是债务人存在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且该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据此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相关行为予以撤销的权利。
法律上成立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具备的几个构成要件,详见下图:
构成要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无需赘述,启动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般都是在案件经过执行阶段,债权人的债权仍未得到清偿的情况下。据此,债权人债权的合法有效有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予以认定。
构成要件二“债务人存在损害债务的法定情形”,这是法院审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时审查的一个重点。《民法典》第538条、539条对哪些属于债务人损害债务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详见上图。实践中,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去综合审查债务人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损害债权的情形,而不能简单适用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
构成要件三“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这也是法院审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时审查的一个重点。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法律点是“债务人处置行为对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影响的判断时间点”,是以债务人作出行为时为标准还是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为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一)》第529页中的论述,债务人处置行为对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影响的判断时间点,应符合双重标准即处置行为时标准和撤销权行使时标准。依据撤销权行使时标准,认定债务人的处置行为属于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撤销行为,需要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存在因债务人无其他财产可供处置以致债权人债权无法得到全部清偿的情况。依据处置行为时标准,认定债务人的处置行为属于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撤销行为,需要存在债务人作出处置行为时,债权人的债权即因债务人无其他财产或无其他充足的财产予以而无法受偿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处置财产时,其名下有其他财产足以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那么,即使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债权人据此提起的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也是不具备胜诉条件的。
构成要件四“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无偿处分除外)”,此处的债务人的相对人就是指与债务人针对被处置财产发生交易的相对方。这主要是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角度考虑作出的规定。
如何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以上,是我围绕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有什么用、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构成要件给大家简单做的分享。实践中,碰到债权无法得到全部清偿法院也执行不到款项时,如果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行为时,首先考虑是不是构成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如果手段相对隐蔽,但转让明显不合理的情况下,则可以行使撤销权。我们可以尝试多渠道搜集债务人的相关财产信息并及时委托律师调查,一经查实债务人存在对外转移财产情况时,要在一年内及时启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以此来自己债权的进一步实现。
作者简介:
茅一帆,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星煌商事律师团队律师。
毕业于南京审计大学,******************党员,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企业法律事务等。从业以来秉持“精法以专业,勤法以敬业”的执业理念,以终为始尽心尽责地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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